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解读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解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6 17:16:53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45
核心提示: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方案》条款顺序进行调整,修订后的《方案》分为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附则等八章共29条内容。

《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1年9月24日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冀市监规〔2021〕4 号)印发,现对其制定的背景、主要依据和修订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5号)规定,“规范性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年,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9月30日发布施行,将于今年9月底失效。全省目前已有8家企业获得即食鲜切蔬果类生产许可,为确保即食鲜切蔬果类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我省即食鲜切蔬果行业健康发展,省局对原《方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依据

修订依据:

1.《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31652-2021)。

三、修订主要内容

1.因国家已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GB31652-2021),省市场监管局将《河北省即食鲜切蔬果加工技术规范》公告(2021年第32号)作废,并按照GB 31652-2021对《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专业术语,更名为《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2.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方案》条款顺序进行调整,修订后的《方案》分为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附则等八章共29条内容。

3.对生产车间的使用面积等内容做了进一步明确,生产车间和库房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不包括检验室)。

4.同时将成品保质期“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调整为“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5.本《方案》于2021年9月30日生效,原《方案》随即废止。
相关链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冀市监规〔2021〕4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