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现将《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双随机办函〔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检查对象已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派发至各级各相关部门,请于9月5日前通登录省工作平台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同时将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同级检查任务牵头单位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时限、检查流程、操作规范完成联合抽查,于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抽查任务并将结果录入省工作平台。
各区县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各任务牵头单位要强化组织协调,配合部门要根据牵头单位安排派员组队检查,各市直部门要做好对区县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确保按要求组成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坚决杜绝自行检查、分头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出现。相关情况将记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
联 系 人:张涛、柏长城 电话:82569782、82569604
省工作平台联系人:李波 电话:82569641
附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