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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苏安监〔201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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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3-07 14:38:35  来源: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8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发布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安监〔2012〕61号
发布日期 2012-03-07 生效日期 2012-03-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进一步做好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

附件: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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