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立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用高质量营商环境助推昆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和《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云政办发〔2020〕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昆明市工作实际而制定。
《行动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43条工作任务,196项具体措施:一是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目标,坚持“高质量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服务”,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高质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二是主要任务,围绕打造“政务环境、经营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生活环境”,让市场主体“省心、顺心、放心、安心、定心”五个方面,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基本单元,提出39条具体内容。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包括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持续推进“一窗通办”、深入推进“跨省通办”、完善帮代办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掌上通办”、持续推进“一次办成”、持续推动“减材料”办事、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个内容;全面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包括企业开办及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财产登记、获得用水用电用气、缴纳税费,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9个内容;着力营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包括市场平等准入、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劳动力市场监管、惠企政策服务7个内容;全面优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包括知识产权、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多元化纠纷化解、行政执法、政企沟通7个内容;不断提升舒适稳定的生活环境,包括创新创业、人才流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综合交通7个内容。三是组织保障,共4项具体内容,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明晰部门权责,健全考核监督、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突出示范引领,夯实制度保障、发挥法治作用。
《行动方案》作为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主要特点: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国家和省今年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行动方案》全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做到规定动作全覆盖。二是全面复制北、上、广、深等国内一流城市经验做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行动方案》在对标北京的基础上,还学习借鉴了上海、深圳等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昆明实际,提出各重点领域改革举措,力求跟上北京、上海的脚步。三是围绕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量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年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行动方案》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基本单元,明确各责任单位改革任务,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本方案出台后一个月内细化各指标领域具体措施,对应出台各指标领域具体的行动方案或实施细则,最大化激发市级各责任单位推进改革、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动力。同时,为确保各指标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按照要求对各块工作逐一细化分解,形成《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作为行动方案的附件,年中和年底将对照清单,逐项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四是突出“高质量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服务”的理念,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为抓手,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数字政府、系统集成为引领,持续打造让市场主体“省心、顺心、放心、安心、定心”的五心营商环境;以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为标杆,树品牌、优服务,推出更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昆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