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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长市监发〔2024〕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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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2-24 14:42:01  来源: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6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降低市场主体创业成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的通知》(湘市监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发布单位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长市监发〔2024〕18 号
发布日期 2024-12-20 生效日期 2024-12-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9-12-19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芙蓉区行政审批局、市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长沙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2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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