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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方案》的通知 (晋应急函〔202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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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09 09:56:29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969
核心提示: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现联合制定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方案如下。
发布单位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晋应急函〔2021〕103号
发布日期 2021-07-08 生效日期 2021-07-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有关处室,各市市场监管局(含示范区局):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省应急厅、省市场局联合制定了《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方案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现联合制定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方案如下。

一、实施机构及任务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处牵头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从省应急管理厅监督检查计划中按照20%的比例抽取危化品生产企业,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牵头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从省应急管理厅监督检查计划中按照20%的比例抽取冶金工贸企业,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含示范区局)指导所辖有关县(区)局与省应急厅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开展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二、抽查时间

6月至12月。

三、抽查内容

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的检查内容分别从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确定。

四、抽查结果公开

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省应急厅、省市场局分别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协作意识,牵头单位搞好统筹协调,协作单位加强工作配合,共进一步,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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