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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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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08 10:54:40  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51
核心提示:坚持落实自治区“爱国卫生日”制度。以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为抓手,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广泛发动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重点对农贸(集贸)市场、小餐饮店、小食品经营店、小作坊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通报力度,确保爱国卫生日活动落地见效。
发布单位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5-28 生效日期 2021-05-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21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银爱卫发〔2021〕23号)要求,制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1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银川市爱卫会关于全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顺利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各项工作,持续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一)坚持落实自治区“爱国卫生日”制度。以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为抓手,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广泛发动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重点对农贸(集贸)市场、小餐饮店、小食品经营店、小作坊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通报力度,确保爱国卫生日活动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局网监科、餐饮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办公室,各分局

(二)认真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活动主题,组织实施好第33个“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在2021年4月集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弘扬“爱国”主旋律、“卫生”新理念、“运动”新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通过开展“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进行主题科普宣传;通过开展“低碳环保践于行”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理念,推动广大职工和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通过组织“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通过广泛动员群众,组织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分局

(三)做好农(集)贸市场环境提升工作。农(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

责任单位:市局网监科,各分局

二、以保证人民健康为宗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持续以“防疫有我爱卫同行”为主题,开展城乡环境“大扫除、大消毒、大宣传”活动;定期对(集贸)市场、冷链物流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处置,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责任单位:市局网监科、食品流通科(防控办),各分局

三、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指导,加强控烟等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一)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及无烟环境建设。通过张贴禁烟标志、发放禁烟宣传品等形式,在工作场所大力倡导和开展戒烟、禁烟、劝诫抽烟行动,使机关形成倡导禁烟、拒绝敬烟、无人吸烟的无烟环境。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各分局

(二)结合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配合开展好无烟草广告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局广告监管科,各分局

四、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突出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好各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做好资料汇集整理工作,于每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局网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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