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沪市监质发20210356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沪市监质发2021035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30 05:57:52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63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工作的评估指导,保证试点建设质量,切实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省市市场监管局共同修订了《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监质发20210356号
发布日期 2021-06-30 生效日期 2021-06-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工作的评估指导,保证试点建设质量,切实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省市市场监管局共同修订了《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评估指南.doc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88) 法规动态 (86)
法规解读 (2647)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