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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陕安委办〔202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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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15 09:47:31  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282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任务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建党100周年”、“十四运”、汛期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从即日起至9月25日在全省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陕安委办〔2021〕62号
发布日期 2021-06-10 生效日期 2021-06-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任务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建党100周年”、“十四运”、汛期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从即日起至9月25日在全省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研判管控,持续开展问题隐患治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压降较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双下降”,为“建党100周年”、“十四运”、汛期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实施

此次百日整治行动围绕“十四运”、“建党100周年”、汛期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的安全风险防范,聚焦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重点实施以下十大活动:

(一)开展风险研判。每个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前,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都要组织开展1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做好安排部署;指导督促体育、文化和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细化完善体育赛事、庆典活动、文化演出、群众集会等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文体活动主办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防突发事件发生。企业要根据监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落实对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从严从细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二)开展隐患排查。6月底、9月15日前要组织2次隐患集中排查,采取企业自查、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集中排查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要求,及时整改“清零”。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重点对安全风险凸显、问题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排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不漏“一企一矿”。企业要开展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开展集中整治。6月底、9月15日前组织2次集中整治。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列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分级分类挂牌督办,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督办责任、属地监管单位监管责任,加强重大隐患治理销号闭环管理。需要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规定程序报送省工作专班办公室。企业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治理,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到位。

(四)开展集中攻坚。各级安委办要督促各部门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要求,在排查治理问题隐患的基础上,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机制,及时列入制度措施清单,逐项完善并落实,集中精力解决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的重难点问题,建立完善一批管用的长效制度和机制;按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开展精准执法。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在百日整治行动期间,每个重点行业领域至少组织1次集中执法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认真组织开展计划执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集中惩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停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季度、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每两个月直接向应急管理部至少报送1件典型执法案例。省应急管理厅将开展执法督查,定期通报市县立案率、查处率和典型案件报送率,杜绝“零立案”“零处罚”现象。

(六)开展应急演练。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要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活动;在认真分析研判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提前预置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加大对各类“十四运”体育场馆、“建党100周年”庆典场所、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等熟悉演练力度,组织针对性演练。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加强专(兼)职救援能力建设,百日整治行动期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省应急管理厅将聚焦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组织指导督促相关地区和企业开展防爆、防火、防溃坝等专项演练。

(七)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梳理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拍摄制作下发警示教育片,督促企业开展至少1次警示教育;要加大重大问题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的曝光力度,百日整治行动期间至少集中曝光2批次。企业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引导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特别是曾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组织事故教训交流讨论,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八)开展宣传“五进”。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组织1次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宣传安全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要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要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提醒、宣传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向群众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常识。企业要通过演讲比赛、知识问答、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推进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知识常识进企业。

(九)开展安全培训。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监管部门、企业要组织全员集中观看学习1次《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要着力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切实落实安全技能培训主体责任。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安全风险,重点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真正解决事发于无知、事发于盲目的问题。

(十)开展暗查暗访。“建党100周年”、“十四运”、汛期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若干暗查暗访组,突出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常态化暗查暗访,健全完善暗查暗访情况和问题隐患反馈移交机制,适时组织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企业要对照暗查暗访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堵漏洞。

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和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农林牧渔等省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行业领域内“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百日整治行动的必要性,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十大活动具体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每个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做到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把百日整治行动与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接起来,与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国务院安委办暗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以及年度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一起来,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找短板、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组织工作组蹲点督战,出谋划策,指导服务;对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将适时对各市(区)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要将本地区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内容,按时报送。9月底前将百日整治行动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报送省工作专班办公室(邮箱:ajjzhc@shaanxi.gov.cn)。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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