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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宜府办函〔202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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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10 14:58:55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43
核心提示: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65)自即日起废止。
发布单位
宜宾市人民政府
宜宾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宜府办函〔2021〕45号
发布日期 2021-06-09 生效日期 2021-06-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65)自即日起废止。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地区: 宜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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