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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食药安办2021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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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08 11:16:04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浏览次数:115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的部署和《2021年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市食药安办定于2021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并暂定于2021年6月18日举办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筹备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食药安办20210007号
发布日期 2021-06-07 生效日期 2021-06-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市文明办,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供销合作社,市银保监局,市科协,中国铁路上海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的部署和《2021年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市食药安办定于2021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并暂定于2021年6月18日举办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筹备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突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的食品安全理念。

(三)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推进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食品安全百千万创建、乳制品和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提升、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工作,完善食品行业诚信体系,以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禁食野生动物、推广“食安封签”、长江禁捕、使用公勺公筷、饮食习惯培养等方面的理念引导,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健康消费理念。

(五)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成员、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巡访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事迹,凝聚社会共治力量,综合展示食品安全治理成效的同时,提振食品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由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市级层面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总体方案。各有关部门按照总体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区级层面。各区食药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上下联动,根据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和总体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区级层面的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围绕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组织、大中型食品企业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学校层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团委,推进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并带动家庭成员树立食品安全共治理念和科学观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食药安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区食药安办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疫情防控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区食药安办要突出宣传重点,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切实形成广覆盖、多维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要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作风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勤俭节约、简而不凡,又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效果。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部门、各区食药安办积极总结宣传周活动成效和经验,注意活动信息、多媒体素材整理,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电子版)于2021年7月18日前报送至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办将进行系统梳理,并汇编成册。

联系人:王玮娟、刘珊珊

电  话:64220000转2440分机或2443分机

传  真:54230116

邮  箱:shiyaoanban@163.com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总体方案

2.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附件: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doc

 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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