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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发改法规〔202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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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28 10:29:48  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778
核心提示:根据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和《吉林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吉软环境组〔2021〕7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吉发改法规〔2021〕214号
发布日期 2021-04-27 生效日期 2021-04-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和《吉林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吉软环境组〔2021〕7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7日
 
  附件:吉发改法规〔2021〕214号附件1.doc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和《吉林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吉软环境组〔2021〕7号),结合我委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包容普惠创新、审批制度改革、规范采购流程、优化办电服务、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我委“放管服”等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营造包容普惠的创新环境,加快提升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发改委牵头)
 
  1、鼓励创新创业。加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为各类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开放式、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空间,打造“双创”升级版。努力孵化出一批具有高成长法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创业企业家,转化一批高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使我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机构建设跻身全国前列。
 
  责任处室:高技术处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质量双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政数局牵头)
 
  2、配合省政数局,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责任处室:审批办、投资处、环资处、信息中心
 
  (三)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完善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体系(“政府采购”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财政厅牵头)
 
  3、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全过程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持续优化办电服务,推进实现获得电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获得电力”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能源局牵头)
 
  4、落实吉林省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政策。
 
  责任处室:价格处
 
  (五)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服务,提升水气要素保障能力(“获得用水用气”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住建厅牵头)
 
  5、清理用水用气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
 
  责任处室:价格处
 
  (六)实施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推动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市场监管厅牵头)
 
  6、推动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开展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责任处室:法规处、事中事后办公室分工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委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具体举措和完成期限,加快推动我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
 
  (三)法规处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向委领导汇报并报省软环境办。
 地区: 中国 
 标签: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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