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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1年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卫办监督〔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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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23 14:50:48  来源: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80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净化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连卫办监督〔2021〕8
发布日期 2021-04-13 生效日期 2021-04-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表.docx
2.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表.docx
3.消毒产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表.docx
4.连云港市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docx 
各县区卫健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连云港市2021年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连云港市2021年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净化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消毒产品行业监管,规范企业生产销售行为。加大抗(抑)菌制剂(膏、霜制剂)违法添加激素等禁用物质和宣传疗效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探讨建立与市场管理局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消毒产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一是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二是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三是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四是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五是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六是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二)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卫生监督。一是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二是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以及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三是检查消毒产品使用情况;四是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抽检药店、婴儿用品店、超市等途径销售的抗(抑)菌制剂(膏、霜制剂),重点检测是否违法添加激素等。
 
  (三)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培训。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卫生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卫生管理能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合法生产、诚信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三、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
 
  市卫健委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部署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工作,重点做好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各县区、功能板块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工作,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重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1年4月)。各县区、功能板块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工作任务。
 
  2.整治阶段(2021年5-10月)。各县区、功能板块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重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抽检,重点抽检药店、婴儿用品店、超市等途径销售的抗(抑)菌制剂(膏、霜制剂),重点检测是否违法添加激素等,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总结阶段(2021年11月)。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及时收集汇总上报辖区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等信息,并于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附表4)及工作总结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于11月底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至市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执法培训。要充分认识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工作规范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加强社会监督。要全面系统检查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和反馈,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加强衔接配合。要扎实推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要积极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探索建立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的长效机制,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不断规范我市消毒产品市场秩序。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购买使用知识的宣传,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
 
  市卫健委联系人:高一璇,电话及传真:85820691,电子邮箱:lygwjwjdc@163.com。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仲委,电话及传真:83081978,电子邮箱:lygwsjdc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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