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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面对接服务RCEP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商外经〔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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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14 15:43:25  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791
核心提示:为抢抓RCEP机遇和做好应对挑战,充分发挥协定综合效应,推动天津对外开放高水平发展,助力我市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经过认真研究、多轮征求、采纳意见,我局制定了《全面对接服务RCEP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行动方案》,现印发你部门推动落实。
发布单位
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津商外经〔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04-14 生效日期 2021-04-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抢抓RCEP机遇和做好应对挑战,充分发挥协定综合效应,推动天津对外开放高水平发展,助力我市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经过认真研究、多轮征求、采纳意见,我局制定了《全面对接服务RCEP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行动方案》,现印发你部门推动落实。
 
    RCEP涵盖领域广、涉及行业多,请你部门提高站位、主动进取,坚持务实推动、项目带动,使RCEP落地真正成为商务工作具体抓手,实现做实一批项目、做优一批品牌、做强一批企业的目的,以提升天津国际市场竞争力。
 
    2021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面对接服务RCEP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行动方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里程碑,作为目前我国签定的规模最大、含金量最高的自贸协定,将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起到重要牵引作用。我市要秉持“积极对接、提早谋划、顺势入局、走在前列”的原则,结合产业、区位、政策等优势,重点筹划十个方面的行动计划。
 
    一、外贸优进优出行动
 
    引导企业整合自身产品、采购、生产线等资源优势,采取更灵活的组合来设计相关进出口方案。重点扩大三类贸易规模:
 
    1.汽车贸易。聚焦RCEP关于我国首次对日汽车零部件关税减让政策突破,扩大本市丰田系汽车零部件企业扩大进口规模。以RCEP关于日本自我国整车进口零关税为契机,依托开发区“国家级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产业集聚及口岸贸易便利化优势,推动国产汽车出口日本。
 
    2.自行车贸易。引导企业合理利用RCEP关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自行车制造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拉开与东盟地区同类产品档次,提升市场空间层次,不断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3.农产品贸易。抢抓中日在RCEP下首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契机,扩大板栗、番茄酱等向其出口,进一步深耕日本农产品市场。用足原产地累加原则,充分发挥港口区位优势,大力引进一批知名食品加工企业入津,带动我市农业发展。
 
    二、引资补链增能行动
 
    RCEP地区将出现新一轮产业链、价值链结构性重组,要抢抓RCEP成员国间放宽投资时机,全面提高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水平。
 
    4.优化产业链布局。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诺,清单之外不得增加外商投资限制。吸引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半导体材料及设备、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的头部企业来津投资。
 
    5.提升产业集成优势。关注日、韩、澳、新等国知名跨国企业的投资布局和投资动向,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级、市级经开区、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类开发开放载体建设,用好“9?8”投洽会、进博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平台,力争引进更多优势外资项目落户天津。
 
    三、津商出海拓展行动
 
    抢抓RCEP成员国高水平开放投资市场的机遇,引导我市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合作。
 
    6.促进产能转移。利用RCEP关税待遇差距以及东盟国家人工、土地低成本优势,挖掘服装、家具、轻工等先期降税商品与国家市场最优搭配的生产企业潜力,通过经贸外事撮合,叠加政策性信贷资源,促进其在东南亚直接投资。
 
    7.加强农渔业合作。瞄准缅甸、老挝、柬埔寨等次发达地区在协定中给予的平衡发展,加强能力建设的差别待遇,推动我市与其开展农业种植、水产养殖等方面的合作。
 
    8.构建海外营销网络。密切关注中日韩自贸协定的签署,先期搭建我市同日韩更加畅通的投资合作渠道,加快津企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的跨境投资,并借助日韩在该领域的优势,扩大产品在全球的销售范围。
 
    四、服务贸易升级行动
 
    RCEP大幅降低了服务贸易壁垒,我国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对促进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搭建了发展平台。
 
    9.扩大数字服务贸易。运用RCEP增加的国际海底电缆系统、电杆、国际移动漫游、技术选择的灵活性等规则,推动经开区做好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数字标准、数字治理、数字要素等综合服务平台体系,高水平建设“国际数字服务港”。引育一批数字服务出口典型企业和专业人才。
 
    10.推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借助天津中医药产业、教育和医疗优势,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提升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研和文化等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RCEP成员国居民来津体验中医药特色服务,将天津打造成RCEP区域中医药医疗保健体验中心。
 
    五、跨境电商扩容行动
 
    RCEP重申了不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做法,将极大促进跨境电商扩容发展。
 
    11.拓展线上市场。鼓励企业以RCEP税差作为“卖点”,采用“品牌升级+设计创新+科技输出”模式,强化供应链上下游整合,形成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拓展RCEP成员国家市场。
 
    12.发挥电商平台作用。借助服务RCEP时机,支持企业搭借阿里巴巴、亚马逊等跨境电商平台和数字营销及社交营销工具拓展国际市场,培育数字化升级标杆企业。
 
    六、国际消费提质行动
 
    RCEP意味着将有更多来自成员国的优质消费品进入天津消费市场,有利于天津加快形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13.扩大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规模。积极宣传RCEP优惠政策,引导进口企业合理利用RCEP关税优惠政策,组织日韩等国家跨境贸易撮合活动,积极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优化我市进口商品结构,扩大优质商品进口规模。
 
    14.打造日式特色消费专区。以仁恒伊势丹商业综合体为依托,突出伊势丹对品牌的把控能力,甄选在日本经营成功但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引入更多日本当红品牌,发挥日本企业所擅长追求细节与品质的优势,精选每一种商品类别、商品品牌,以高品质特色商品引领消费。
 
    15.积极引进高端消费业态。引进国际会议、咨询、法律服务等高端消费业态,促进健康养老消费、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消费、教育培训消费、商务服务合作等,吸引日韩特色餐饮来津经营,集聚创新要素,形成国际领先的开放型消费专区。
 
    七、合作园区构建行动
 
    RCEP的签署对成员国各城市赋予了更多配置要素的主动权,进一步加大双向投资力度,加快建设高品质合作园区,使其成为高水平开放的平台。
 
    16.全面提升中新生态城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与新加坡合作关系,推进中新生态城建设,吸引淡马锡、吉宝等大型贸易企业以及京津冀对新贸易企业加入中新生态城建设中,利用南洋理工、新加坡国立大学校友会等相关资源,推动为中新商贸合作提供服务。
 
    17.加快推进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合理利用RCEP中东盟地区原产地和关税减让规则,促进我市在该地区建立的境外合作区特别是农业产业园区,加大农产品和资源回运,为完善国内相关产业链提供支持。
 
    八、自贸规则对接行动
 
    面对RCEP签署带来的全新规则、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改革,加快先行先试、对标对表。
 
    18.构建中日韩自贸区战略先导区。依托天津自贸试验区,对接我国在RCEP中对日本、韩国关税减让、投资、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承诺和限制,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进行率先开放和创新,为中日韩FTA的达成进行风险压力测试。
 
    19.推进与日韩贸易投资全面对接。利用RCEP中的国际经济合作条款,加强与日本、韩国相关地区和仁川、釜山等特殊经济区域,在医疗美容、生物医药、信创产业、人工智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方面的合作,打造国内国际双向循环的资源配置枢纽,促进中日韩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分销网络的调整和重塑。
 
    九、贸易环境优化行动
 
    RCEP签署迎来新的重大改革契机,将以开放倒逼改革,加快实施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20.提升货物通关效率。率先落实RCEP相关开放举措,推动RCEP国家货物已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符合正常放行条件的48小时内放行,其中快运货物、易腐货物等实现货物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
 
    21.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落实国家口岸办部署要求,推动中新“单一窗口”合作项目实施。结合实际需求,开展与日、韩等国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的可行性研究,实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企业享受RCEP优惠政策。
 
    十、政务服务提升行动
 
    坚持以RCEP促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2.加强政策培训指导。制定RCEP政策培训方案,培养我市RCEP种子培训师,市区联手组织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运用各种平台和媒介,向企业、商协会等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提升企业对RCEP认知度,帮助企业熟悉并掌握RCEP协定,指导企业用足用好规则。
 
    23.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按照国家和我市统一部署,梳理完善与协定实施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协定规定的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帮助企业及时预警并稳妥应对RCEP政策落地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支持企业做好对外贸易投资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维权工作,指导企业及时高效稳妥处理在RCEP成员国的商事纠纷,为企业稳定享有RCEP利好提供支撑。
 
    24.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RCEP成员国政治、经济、法律、市场、产品等方面信息,减少企业在海外投资和生产经营时所遭遇的风险。深入研究破解在商事、投资、贸易、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管理制度等领域的重点难点,为全方位对接RCEP提供更全面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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