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任“三新”食品审查专家人选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zqyj@cfsa.net.cn)向我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相关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我中心作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以下简称“三新”食品)的技术评审机构,负责“三新”食品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专家的聘任、使用和管理。经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推荐,我中心组织遴选、培训,形成了拟任“三新”食品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