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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阳府函〔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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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11 10:46:55  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66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阳江市人民政府
阳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阳府函〔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04 生效日期 2021-01-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到2021年底,在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常态化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力争二至三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和应用省级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网址http://19.16.172.89:8889/aicods,使用政务外网登录)是省统一开发的双随机抽查平台,能覆盖各级部门,实现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功能。未建立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平台的,要统一使用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建立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平台的,要与省级平台做好对接,实现数据同步,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按照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部署,部门联合抽查要统一使用省级平台,牵头发起或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单位要登录省级平台建立本部门组织架构,建立“一单两库”,完善联合抽查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执法检查人员熟练应用省级平台,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单两库”动态管理,市、县级政府应统筹建立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汇总,报本级政府公布实施;市、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导入或同步到省级平台集中公示。依托省级平台,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在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以包括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同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适用的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方式、结果处置、信息公示等内容进行规范。
 
    (三)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级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根据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发起”的原则,制定由本部门发起的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列入联合抽查计划的事项,不再列入部门抽查计划。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应于每年1月底前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应于每年3月底前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汇总,报本级政府审定公布。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调整后应及时送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如需调整应在当年9月前完成,并送市场监管部门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公布。
 
    (四)认真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各级部门要按照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合理、按时按质完成抽查检查工作。部门负责牵头的内设机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督促指导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本部门工作情况及数据统计。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发出联合抽查的邀请函件,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做好联合抽查的准备、实施和总结工作。发起部门还应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本领域、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指引,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服从发起部门的统一工作安排,按要求开展抽查检查。
 
    (五)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各级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录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信用阳江网等多渠道进行公示。各级部门要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推进抽查检查结果和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将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六)做好与风险防控、信用监管的衔接。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相对随意的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个案处理、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等其他监管方式应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依法一查到底,并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予以公示;其他监管方式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调整双随机抽查的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加大抽查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发展、保安全、稳大局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化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政府部门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要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杜绝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行为,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考核评估。各地要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问效,综合评估。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单位,督促其整改,对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鼓励。督查情况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推动形成各部门平等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模式。
 
    (四)强化培训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省级平台使用及各领域、各系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意义和成效,适时曝光抽查主体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推动形成政府工作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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