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225号建议的答复|对关于增设山药产业技术体系和山药生物学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20]237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225号建议的答复|对关于增设山药产业技术体系和山药生物学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20]23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22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466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山药产业技术体系和“山药生物学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的建议收悉。经我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0-09-22 生效日期 2020-09-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沈艳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山药产业技术体系和“山药生物学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的建议收悉。经我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设国家山药产业技术体系
 
    2007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共同组织建设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体系凝聚了来自全国800余家科研、教学单位以及企业的2700余名科技人员,共同围绕全产业链各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取得了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推动产业发生重大变化,得到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广大农民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一是引领产业技术转型升级。研发了932个新品种、4046项新技术、633项新工艺、110项新产品新装备,奠定了产业变革的科技基础。促进了水稻优质化率超过37%,小麦优质专用化率达到33%。实现了大面积示范水稻亩节本100元、玉米亩节本120元、油菜亩节本240元。二是推动产业面貌变革。引导科技成果向主产区集成,推动品种结构、品质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生产方式重大转变。柑橘体系突破了苗木繁育、果实留树保鲜等关键技术,确保了9个月鲜果供应,带动了主产区果农增收致富,彻底改变了柑橘产业落后面貌。花生体系在河南正阳县开展品种更新、轻简栽培、机械收获、精深加工等新技术集成推广,延长和提升正阳县花生全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三是提高产业竞争力。以培育自主品种、保障种业安全为出发点,加快核心种质遗传改良进程,提高优良品种国产化率,降低品种对外依存度。蛋鸡和肉鸡体系培育出京红、京粉系列自主蛋鸡品种和京海黄鸡等自主肉鸡品种,市场占有率均由20%提高到50%以上。水禽体系加强联合攻关,培育出北京鸭配套系,仅帮助1家龙头企业就实现2018年出栏量超过8亿只,节约国外引种费1.5亿元。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包括山药在内的特色农产品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2009年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设立了“淮山药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针对我国淮山药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淮山药种质资源评价、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以及产业化相关技术等开展研究,取得了一批先进实用成果,有力促进了淮山药产业发展。下一步,我部将参考您的建议,积极推动将山药等特色农产品纳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二、关于增设“山药生物学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30年的发展,现已构建起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形成了运转高效的协同创新网络,解决了一批重大农业科技问题,提升了农业科技创新条件能力,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形成了运转高效的协同创新网络。重点实验室从学科、区域、产业三个维度向所有农业产区集成延伸,覆盖主要农业学科领域和优势单位,涵盖了所有农业产区,涉及了主要优势农产品产业,实现了全国性、区域性农业科技资源优化整合,为推进协同创新、合力解决农业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提供了重要支撑。二是解决了一批重大农业科技问题。重点实验室针对行业需求,围绕前瞻性和基础性科技问题,开展行业关键技术研发,先后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相继攻克了一系列关键技术难题,取得了一批具有重大产业应用前景的技术成果,已经成为创新活动和成果产出的重要源头。三是提升了农业科技创新条件能力。依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经费累计投入超过27亿元,支持建设了186个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188个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手段、物质条件、科研装备和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极大改善,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得到大幅提升。下一步,我们积极开展研究,优化学科群布局,推动将山药等纳入我部重点实验室规划。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30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 月18 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体系 实验室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