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天府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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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川办规〔2024〕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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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2-12 | 生效日期 | 2025-02-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31-01-31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天府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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