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5月29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召开贯彻实施视频推进会。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为做好《目录》贯彻实施,规范我省畜牧业监督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目录》公布的重大意义。《目录》的制定和发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畜牧业法治体系的重要支撑,对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抓好《目录》贯彻实施,是当前畜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和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的法定职责。各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目录》制定公布的重大意义,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贯彻落实。
二、加快理清畜禽品种情况。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已在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了与《目录》配套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明确了33种畜禽的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进品种及配套系,共计897个。各市要以《目录》《名录》为依据,进一步摸清当地的品种分布、种群规模、生产性能、经营主体等情况,尤其是特种畜禽,为畜牧业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打牢基础。具体调查事宜另行通知。
三、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要求,要健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强化保护责任落实,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登记,规范进出境管理,加强地方特色资源产业化开发。落实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推进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培育突破性畜禽新品种。
四、严格畜禽养殖行业监管。指导畜禽养殖主体开展规范化饲养。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健全良种繁育、饲养管理、产品加工、疫病防控等体系,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特种畜禽养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养殖技术规范和要求,指导规范养殖,严禁以食用为目的的毛皮动物胴体经营利用行为。主动与林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确保特种畜禽管理不缺位。对新列入《目录》《名录》的原野生动物养殖场户,要及时纳入《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管理,确保工作无缝对接。
五、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创新方式方法,统筹做好《畜牧法》《目录》《名录》等宣传解读。以此次《目录》公布为契机,积极宣传畜禽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作用,增进公众对畜禽养殖业的了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畜禽健康养殖、疫病防控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养殖者饲养管理水平。
六、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已出台禁食野生动物善后处理等相关政策,明确了工作要求。各市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善后处置和受影响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等工作,对新列入《目录》《名录》的原野生动物,做好相关证件撤回注销和档案资料移交等衔接工作。
各市10月底前,将《目录》贯彻实施情况报省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