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京政农发〔2020〕14号)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京政农发〔2020〕1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27 11:42:49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793
核心提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京政农发〔2020〕14号
发布日期 2020-08-26 生效日期 2020-08-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农业农村局、交通委(局)、交通支队: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现就近期一些地方出现的 “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受阻等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维护正常流通秩序,保障应急物资正常运输。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 99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 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8 号) 精神,要把各类“菜篮子”产品和种植、养殖所需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禽苗、仔猪、兽药以及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纳入应急保障范围,对运输车辆做到“三个不拦”,不得以防疫为由,违规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饲料运输车辆和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蔬菜、瓜果、肉蛋奶、粮食等鲜活农产品和各类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畅通。坚持“一断三不断”,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坚持“三不一优先”,即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全力做好物资运输保障。具体减免通行费范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未经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打通运输梗阻。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认识当前保证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对于维护老百姓正常生活秩序、有效防控疫情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为“菜篮子”产品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地区: 北京 
 标签: 农业 流通 菜篮子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