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外法规 »酒精饮料和含酒精饮料商业展示、销售、促销和广告指南 (FDA Circular No. 2019-006)

酒精饮料和含酒精饮料商业展示、销售、促销和广告指南 (FDA Circular No. 2019-006)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14 14:28:38  来源: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  浏览次数:10760
核心提示:指南要求包括:在相关经营场所显眼区域内展示,并带有明显的“酒精饮料”标志;相关产品不能出售给未成年人;产品的促销和广告材料应明确声明或告知消费者此类饮料含有酒精,因此,不得宣传和广告以出售给未成年人;包装和标签材料不应吸引儿童。
发布单位
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
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
发布文号 FDA Circular No. 2019-006
发布日期 2019-08-22 生效日期 2019-09-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本指南明确:对违反本通函中任何条款的行为的制裁和处罚应遵循第10611号共和国法令及其IRR(也称为2013年食品安全法)。FDA禁止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对便利店、杂货店、大卖场,超级市场和其他类似食品零售店具有管辖权的地方政府部门,以严格执行这些要求。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外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