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预防违法分子假冒电子营业执照骗取收费的公告 (2020年第35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预防违法分子假冒电子营业执照骗取收费的公告 (2020年第3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03 09:01:3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2411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预防违法分子假冒电子营业执照骗取收费的公告。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20年第35号
发布日期 2020-08-31 生效日期 2020-08-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近日,有违法犯罪分子以“工商登记”的名义向商户发送短信,称“营业执照需要更新认证电签版本,超时系统将自动销户”,诱导商户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将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走,导致经营者遭受损失。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郑重声明,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和验证均为免费服务,不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费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需要“更新认证电签版本”,不需要经营者提供银行资金账户信息,也不会“自动销户”。请广大经营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切勿轻信不明来源的信息。如接到类似短信请提高警惕,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附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二维码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二维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