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发改规发〔2020〕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发改规发〔2020〕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24 10:32:5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893
核心提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缓解区内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宁发改规发〔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07-23 生效日期 2020-07-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地区: 宁夏 
 标签: 指导意见 服务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55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93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714) 其他法规 (522)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