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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第256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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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03 02:30:14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2903
核心提示:为防范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及渔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3年11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第256号
发布日期 2020-07-03 生效日期 2020-07-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修订公告: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 第521号丨牛结节性皮肤病由一类动物传染病调整为二类动物传染病
    为防范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及渔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13年11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名录》实施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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