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平稳,已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但是受全球疫情大流行影响,境外输入、境内反弹的风险依然存在,必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长期防控准备,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为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学做好个人防护。请市民群众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多运动、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食物煮熟煮透,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要佩戴口罩。出现身体发热等不适时,佩戴口罩前往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近14天内旅居史,与可疑发热咳嗽患者、疫情高发地区和入境人士接触暴露史。
二、营造干净整洁环境。市民群众、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日常清洁,消灭卫生死角,保持各类公共场所和家庭环境卫生,科学做好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小区楼道电梯和封闭场所等的通风、消毒。
三、配合健康服务管理。请来穗人员抵穗当天主动如实申报穗康码或粤康码。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在穗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一旦出现疫情,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可划定一定范围的重点防控区域和重点防控人群,有关场所和人员应按规定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服务管理措施。
四、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延续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从广州地区口岸入境人员(含港澳台地区,含中转旅客),一视同仁,不分目的地,全部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实施全覆盖免费核酸检测,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符合居家健康服务管理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优化社区管理措施。各区根据防控实际明确继续采取健康码查验等措施的社区,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其他社区解除封闭式管理、恢复日常管理措施。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社区内各项服务设施、服务站点、生活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开放。出现疫情的社区严格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做好终末消毒,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六、稳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写字楼、超市、宾馆、餐馆、农贸市场等工作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影剧院,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按照市有关部门的通知和相关技术指南,在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逐步稳妥开放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
七、逐步全面返校复学。全市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有序复课,分期分批安排学生返校复学。全体教职员工返校前须进行核酸检测。被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返校。落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学校应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每日健康状况和返校前14天的动向,做好师生健康监测,规范学生发热症状预警处置,及时甄别处置常见传染病。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加强师生聚集场所和公共区域的通风、清洁、消毒,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八、落实企事业单位日常防控管理。企事业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优化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公共区域通风、清洁、消毒,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员工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制度,落实人员出入登记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采取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知。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