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厅绿色食品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外发〔2020〕2号)要求,为务实推进落实行动计划,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涉农任务推进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推进措施任务分解要求,强化统筹,加强协调,合力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不断推动滇老农业合作走实走深,推进落实情况书面材料于每年10月底前反馈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新梅、董金芳,65749562、65652960;电子邮箱:hu.xinmei@outlook.com、kmdongjinfang@163.com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云南省贯彻落实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
计划工作方案涉农任务推进措施
为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外发〔2020〕2号)要求,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职能职责,经征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意见建议,特制定如下推进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外工作方针,协调组织和调动各方资源,落实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服务党和国家总体外交,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云南省在全面开放新格局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对老农业合作的层次,拓宽合作领域,服务党和国家总体外交、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及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实现云南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和对外开放高质量跨越发展。
三、涉农任务推进措施
(一)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1.依托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的平台作用,加强与老挝对口部门的沟通交流,对接双方的发展战略及具体合作事项,及时解决双方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负责,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配合)
2.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发挥云南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的作用,形成与老挝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合力,加快形成合作成果。(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负责)
3.开展云南对外农业投资合作信息采集,跟踪掌握赴老挝“走出去”农业企业投资发展情况,为企业在老开展农业投资合作提供信息支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负责)
4.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云南农业企业“走出去”,拓展农业优势产能和科技合作,深化与老挝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领域及农产品加工等合作,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负责,绿色食品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配合)
5.积极推进云南与老挝开展农产品贸易合作。(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牵头负责)
6.积极配合省商务厅推动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厅畜牧兽医处牵头负责)
(二)普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主要工作
进一步开展边境地区农业交流合作,促进双边农业生产能力和资源互补,做好边境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开展畜牧兽医、植物病虫害防治,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COPE项目培训。
(三)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主要工作
1.按照签署的合作协议(备忘录)(乌多姆赛省2011年—2020年,南塔省2016年一2021年),开展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为省、县、村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提供农业科技培训。依托已建立的农作物联合育种中心、热带亚热带杂交玉米工程研究中心、纸纬高原杂交玉米产业化工程研究中心,配合科研院校、企业开展各项工作,力争在中国种业“走出去”方面有新突破。
2.推进与老挝南塔省渔业合作,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中老澜沧江-湄公河渔政联合执法及增殖放流、土著鱼养殖技术培训、资源调查等工作,提高澜沧江-湄公河渔业资源养护能力,构建中老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生生态环境友好型管理体系。
3.进一步扩大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果,建立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突出抓好屠宰场建设、边境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动物疫病防控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实施三项任务。
4.积极配合州商务局推动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