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大数据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39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精神,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降低疫情对全省中小企业平稳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决定将2020年作为“中小企业服务提升年”,围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开展重点服务活动。现将《“中小企业服务提升年”重点服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切实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为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