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海市落实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0日
北海市落实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西行动的有关部署,为推进我市实施健康广西行动,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健康行动,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健康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具有北海地方特色的健康文化初步形成,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市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高于广西平均水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基本实现《“健康北海2030”规划》主要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广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全面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健康管理能力。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全方位做好健康管理工作,有组织管理机制、有工作经费、有专人负责,有宣传教育阵地、有宣传教育材料,有效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有工作台账,每年开展健康讲座或健康主题活动达4次或以上。建设跨部门、全领域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持续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市、县(区)级电视台每月播放健康科普公益广告不少于100次。深入贯彻实施自治区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2年不低于20%,2030年不低于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示范创建工作,制定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结合北海饮食、旅游地方特色,鼓励开展营养食堂(餐厅)、营养家庭及其他合理膳食品牌评比、授牌活动。大力推广“三减”(减盐、减油、减糖)活动,多部门联合在学校、社区、医疗机构、餐厅、食堂等重点场所举办“三减”宣传和讲座,加强对学校周边商铺高糖零食和含糖饮料销售的指导管理,加强对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宣传。加强营养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强化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食品风险、营养监测。组织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努力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提高其利用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节庆和运动会,举办足球联赛、篮球联赛、气排球联赛、广场舞大赛、马拉松、公路自行车赛、帆船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赛事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落实国家为提高控烟成效所采取的税收、价格调节等政策措施,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控烟健康教育宣传,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计划。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及其他公职人员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推动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卫生健康单位、无烟学校。鼓励公民创建无烟家庭,劝导家庭成员不吸烟或主动戒烟。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提倡成年人每日平均睡眠时间为7—8小时,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完善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县、乡三级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逐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把健康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推进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以及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工程。按部署积极开展“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抓好以“厕所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乡村风貌提升。遵循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理念,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景观提升工程,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溺水、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推进母婴安全行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加强出生缺陷和地中海贫血的综合防治,不断提高我市人口素质。优化生育“一站式”服务,成立市县级“两个中心”,充分对接北海市“名医工程”资源,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综合、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增加财政投入,继续实施全市免费羊水染色体产前诊断,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全覆盖,推进城镇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检查,切实保障城镇困难妇女健康。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增强岗位吸引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7/10万及以下和11.5/10万及以下。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列入对学校的绩效和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其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加强劳动防护,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和雇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对实施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处罚。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工伤保险的资助参保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积极参与和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不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贯彻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开展。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全市一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体系,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通过科学、动态、长期开展监测工作,及时获得完整、准确的居民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水平、分布特征和变化趋势,为制定相关政策、干预策略和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在重要或人群聚集的场所配备心脑血管疾病院前急救工具包,并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培训。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等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救治、管理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积极开展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工作,提高肿瘤登记数据质量,加强肿瘤登记随访工作,为癌症防治提供决策支持。建立高发癌症高危人群机会性筛查机制,推广癌症早诊早治技术,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
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完善肿瘤诊疗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规范常见多发肿瘤的诊疗、用药和检查。鼓励建立专科联盟、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提升我市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落实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相关诊疗设备,提高肺功能检查能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认识,促进良好健康行为习惯养成,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推荐高危人群主动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糖尿病防治知识群众知晓率,提示居民关注个人血糖水平。倡导40岁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指导县区开展糖尿病前期人群健康教育及生活方式干预,促进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注重膳食营养和科学运动,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鼓励社区糖尿病患者组建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推进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全国高血压和糖尿病防治管理培训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化并和上级医疗机构同质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5%及以上和75%及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降低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风险。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对埃博拉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症、疟疾等境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加强登革热、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强化寄生虫病、饮水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北海市落实健康广西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落实和推进健康广西行动,监测健康广西行动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北海市考核指标体系,做好考核工作。全市各县区要参照自治区及市级层面的组织架构,组建推进委员会,研究制定落实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全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广泛动员参与
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行动,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落实健康广西行动,发展健康体检服务产业,科学、合理地使用健康产品。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
从相关领域遴选专家,成立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落实健康广西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我市落实健康广西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进展成效。精心选择或编制优秀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