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冲刺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生态文明委2020年工作要点、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制定我局生态环境保护2020年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着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市委生态文明委2020年工作要点、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全面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1.强化新车排放监管。接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案件线索,依法对我市相关销售企业进行查处。
2.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配合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管理。
3.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接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案件线索,依法对我市相关销售企业进行查处。
4.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2项地方标准的前期研究。待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研究情况提出将二类项目调整为一类项目后,将优先安排地方标准一类项目立项。按照相关单位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整治。按照年度计划,有序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油品企业。对区执法部门办理成品油案件进行指导,查办上级交办或跨行政区域的重大案件,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对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证照不全加油站,检查销售柴油加油站尿素销售情况并记录等工作。
5.加强扬尘监管信息公开。优先将《道路尘负荷车载移动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列入202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标准的制定工作。
6.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辆(新车、二手车)主办单位和经营主体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老旧车报废更新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地方标准,将建筑涂料和胶粘剂产品纳入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按季度组织开展,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并公告。
7.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继续做好企业注销改革,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退出企业提供便利化注销服务。继续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把好市场准入关。
8.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固定场所无照经营燃煤行为。组织对生产加工企业和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代替条件地区销售的商品煤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煤行为。
9.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按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程序,该标准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报送住建部备案。待住建部备案后,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发布标准。
10.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做好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审查工作。
11.开展环境精准执法。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年环境问题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大气违法行为。根据市有关部门和我局工作安排,开展执法检查,参与联合执法,依据职责查处重大案件。根据需求向环保部门提供餐饮单位名录,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一年内因排放违法问题被依法处罚2次以上的餐饮企业名单,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餐饮企业量化分级实施降级。
(二)打好净土保卫战
1.落实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配合主责部门,加强有毒有害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汇集行业企业各类信用信息形成企业信用记录并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依法公示,全面展现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