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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公布地方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通告 (京农发〔201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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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04 17:44:35  来源:北京市农业局  浏览次数:1431
核心提示:为明确我市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种类,切实做好保护工作,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7种,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实施。请广泛宣传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
发布单位
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农业局
发布文号 京农发〔2012〕53号
发布日期 2012-03-12 生效日期 2012-03-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12-31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公告 (2022年 第3号)

    为明确我市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种类,切实做好保护工作,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7种,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实施。请广泛宣传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地区: 北京 
 标签: 农业 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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