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 (秦政规〔2024〕3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 (秦政规〔2024〕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2-05 11:05:06  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3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制止和打击各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秦政规〔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11-25 生效日期 2024-11-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9-11-25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举报电话
2.秦皇岛市常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制止和打击各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野外种群保护,禁止猎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河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禁止猎捕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

二、全市范围内各国有林场、重要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为永久禁猎区。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5年内,我市陆域范围全部划为临时禁猎区。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禁止使用的陆生野生动物猎捕工具,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以外,禁止使用枪支类(军用武器、射击运动枪支、汽枪、自制猎枪、鸟铳、地枪以及采用射钉枪等任何工具改造成的枪械)、弓箭、弩、扎枪、拍网、滚笼、拍笼、打笼等工具,以及非人为操作并直接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安全的猎捕装置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使用的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方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以外,禁止使用鸟鸣音乐或高频声波猎捕、使用猛禽猎捕、使用猎犬围猎、使用食物或活体动物诱捕、黏胶粘鸟、陷阱、笼捕、窖捕等进行猎捕;禁止采集、捡拾陆生野生动物的卵(蛋)。

禁止任何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四、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应依法按程序规定申办批准手续。未经许可的,严禁猎捕。

五、对非法猎捕、出售、购买、食用、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和进出口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者,一律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建立巡查巡护制度。林业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海关、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交易、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发现病弱、受伤、受困的陆生野生动物,应立即向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对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举报电话

2.秦皇岛市常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

市级举报电话

秦皇岛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

12345

市林业局

5911086

市公安局

110

市市场监管局

12315

市交通运输局

3292016

市邮政局

3521028

县区举报电话

昌黎县

2023940

卢龙县

7206100

青龙满族自治县

7862447

海港区

3554355

抚宁区

6682748

山海关区

5135013

北戴河区

7521126

秦皇岛开发区

3926722

北戴河新区

3590311

 

附件2

秦皇岛市常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截至2023年12月,秦皇岛市域内已发现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如下:

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1种):青头潜鸭、玉带海雕、白尾海雕、虎头海雕、草原雕、白肩雕、秃鹫、乌雕、金雕、猎隼、大鸨、卷羽鹈鹕、白鹈鹕、白鹤、白枕鹤、丹顶鹤、白头鹤、勺嘴鹬、小青脚鹬、黑嘴鸥、遗鸥、彩鹳、黑鹳、东方白鹳、黑头白鹮、黑脸琵鹭、黄嘴白鹭、栗斑腹鹀、黄胸鹀、中华凤头燕鸥、中华秋沙鸭。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2种):豹猫、花尾榛鸡、勺鸡、黄爪隼、红隼、红脚隼、灰背隼、燕隼、游隼、长耳鸮、短耳鸮、草鸮、纵纹腹小鸮、花头鸺鹠、斑头鸺鹠、日本鸮鹰、灰林鸮、长尾林鸮、雪鸮、雕鸮、红角鸮、北领角鸮、灰脸鵟鹰、毛脚鵟、大鵟、普通鵟、黑鸢、蛇雕、赤腹鹰、日本松雀鹰、松雀鹰、雀鹰、苍鹰、白头鹞、白腹鹞、白尾鹞、凤头鹰、短趾雕、靴隼雕、凤头蜂鹰、鹗、黑翅鸢、黑腹军舰鸟、白斑军舰鸟、半蹼鹬、白腰杓鹬、大杓鹬、翻石鹬、大滨鹬、阔嘴鹬、水雉、鹮嘴鹬、斑胁田鸡、黄颊麦鸡、黑颈鸊鷉、鸿雁、小白额雁、棉凫、花脸鸭、斑头秋沙鸭、海鸬鹚、白琵鹭、小鸥、黑浮鸥、小杓鹬、花田鸡、白额雁、鸳鸯、赤颈鸊鷉、角鸊鷉、疣鼻天鹅、大天鹅、小天鹅、北朱雀、红交嘴雀、棕腹大仙鹟、红喉歌鸲、蓝喉歌鸲、贺兰山红尾鸲、红嘴相思鸟、画眉、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蒙古百灵、云雀、细纹苇莺、仙八色鸫、褐翅鸦鹃、小鸦鹃、沙丘鹤、蓑羽鹤、灰鹤。

河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30种):黄鼬、狗獾、猪獾、狍、东北刺猬、松鼠、石鸡、斑翅山鹑、短嘴豆雁、豆雁、灰雁、针尾鸭、绿翅鸭、赤颈鸭、白眉鸭、琵嘴鸭、鹊鸭、长尾鸭、罗纹鸭、翘鼻麻鸭、丑鸭、斑脸海番鸭、斑背潜鸭、白眼潜鸭、红胸秋沙鸭、普通秋沙鸭、凤头鸊鷉、毛腿沙鸡、普通夜鹰、楼燕、白喉针尾雨燕、白腰雨燕、红翅凤头鹃、北棕腹鹰鹃、四声杜鹃、大杜鹃、中杜鹃、小杜鹃、小田鸡、董鸡、白胸苦厄鸟、黑翅长脚鹬、反嘴鹬、蒙古沙鸻、蛎鹬、彩鹬、三趾鹬、红颈滨鹬、红腹滨鹬、黑腹滨鹬、弯嘴滨鹬、丘鹬、姬鹬、大沙锥、针尾沙锥、扇尾沙锥、孤沙锥、红颈瓣蹼鹬、灰瓣璞鹬、棕头鸥、三趾鸥、红嘴巨鸥、白额燕鸥、扁嘴海雀、红喉潜鸟、黑喉潜鸟、普通鸬鹚、暗绿背鸬鹚、苍鹭、草鹭、绿鹭、池鹭、大白鹭、牛背鹭、大白鹭、白鹭、中白鹭、夜鹭、紫背苇鳽、黄苇妍、栗苇鳽、大麻鳽、蓝翡翠、三宝鸟、蚁鴷、灰头绿啄木鸟、大斑啄木鸟、白背啄木鸟、棕腹绿啄木鸟、小斑啄木鸟、星头啄木鸟、小星头啄木鸟、黑枕黄鹂、暗灰鹃鵙、灰山椒鸟、长尾山椒鸟、黑卷尾、发冠卷尾、寿带、紫寿带、虎纹伯劳、牛头伯劳、楔尾伯劳、红尾伯劳、灰伯劳、红嘴蓝鹊、灰喜鹊、喜鹊、黄腹山雀、中华攀雀、角百灵、凤头百灵、烟腹毛脚燕、崖沙燕、白头鹎、太平鸟、小太平鸟、山鹛、暗绿绣眼鸟、黑头鳾、北椋鸟、丝光椋鸟、宝兴歌鸫、山燥鹛、白翅交嘴雀、黑头蜡嘴鹊、黑尾蜡嘴雀、锡嘴雀、黄雀、铁爪鹀、雪鹀。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05)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008) 法规动态 (2955)
法规解读 (2929) 其他法规 (344)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