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市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濮阳市水产主管部门:
为推进农产品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河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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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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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2-20 | 生效日期 | 2020-02-2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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