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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工信发〔202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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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18 14:57:30  来源: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浏览次数:1584
核心提示:2020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要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风险等级,分区域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为此,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文号 甘工信发〔2020〕43号
发布日期 2020-02-18 生效日期 2020-02-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2020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要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风险等级,分区域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靠实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市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万无一失,在前期下发《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组织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食品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调度安排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工信发电〔2020〕9号)、《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电〔2020〕15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的通知》(甘工信发电〔2020〕16号)、《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36号)以及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防疫情保运行促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40号)基础上,省工信厅制定了《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各市州要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组织辖区内企业分区域分类别有序复工。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每日18时前,将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动态监测情况通过“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刘宇巍(0931-8929300)、王娟娟(0931-8929252)
 
    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技术总监:张健(15609410088)、厚建刚(18709440808)、董慧 (13220400223)
 
    附件:1.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国家卫健委)
 
    2.攀钢重庆钛业公司复工发生聚集性疫情严重事件
 
    (来源网络消息)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5日
 
    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省工信厅)
 
    为科学有序开展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分区分类复工复产,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分区分类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1、分区域复工复产。以县区为单位,未发现病例地区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防控措施;发现病例地区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等防控措施。疫情播散地区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疫区封锁、限制入员聚集等防控措施。
 
    2、分类别复工复产。按照防疫优先、统筹兼顾原则,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及其配套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尽早复工复产,开足马力生产;煤电油气运、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立即复工复产;非劳动密集型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采取弹性上班、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的灵活方式复工复产;其他一般生产企业由各市县根据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有序组织复工复产。连续生产和已复工复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
 
    3、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督促制定“一县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方案制定,并督促落实。
 
    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员工安全复工、生产经营有序。
 
    5、实施网格化管控,企业将办公、车间、食堂、员工宿舍等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实行班子成员包区域、中层干部包网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6、健全信息报告制度。企业建立与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卫生健康部门等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建立值班值守制度,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信息通畅,遇有重大问题迅速反映、及时处置。
 
    7、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各市县政府要向辖区内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落实防控物资,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三、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8、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对照甘工信发电〔2020〕16号文件明确的7项备案事项,市县工信局会同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工作。
 
    9、对连续生产和已复产复工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县区政府派驻联络员等方式,负责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卫健委《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和甘工信发电〔2020〕16号文件明确的7项备案事项,对连续生产企业和已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情况“回头看”,对企业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或瞒报、漏报疫情的事项及时上报。
 
    四、企业建立员工返岗排查机制
 
    10、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暂不返岗、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分批到岗等方式。
 
    11、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并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12、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乡镇(街道)报备。
 
    五、企业加强疫情安全防护
 
    13、做好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护物资储备,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每天回收并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处理。由外部进入公司的物资,外包装需要在室外全部进行消毒后入库。
 
    14、复工复产前,企业对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消毒。办公室、会议室、宿舍、更衣室、电梯间、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每天消毒,工作场所定期开窗通风。
 
    15、企业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应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各单位班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排班会由大排班调整为排小班,缩短排班时间。全体员工下班后禁止将工作服穿到厂外。员工下班回宿舍后尽量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需到进行登记报备。
 
    16、加强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分时段进餐,加强食堂餐厅定期消毒与通风。
 
    17、减少人员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和生产组织等各项活动。尽量减少会议,严控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范围,缩短会议时间,能召开视频会议的坚决不集中开会,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等必要的健康防护用具。
 
    18、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新聘用员工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9、安排好上下班通勤,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
 
    六、企业开展员工健康监测
 
    20、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
 
    21、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企业应每日开展至少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及时隔离报告,按发热等症状患者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22、做好商务洽谈、技术交流培训等境外人员的管理、疫病排查、诊断治疗和疫情报告工作。
 
    七、做好疫情处置预案
 
    23、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24、密切接触者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25、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26、必要时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根据辖区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八、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27、采取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企业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复工复产后新冠肺炎预防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员工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范要点,增强防护意识。
 
    28、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员工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员工在疫情形势严峻下能够更好工作的焦虑恐慌情绪。
 
    九、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29、省工信厅组织丝绸之路信息港公司采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搭建了“甘肃省企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将从2020年2月16日开始启用。
 
    本指导方案执行期间,国家出台相关措施的,遵照国家措施执行。
 
    附件1
 
    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
 
    (国家卫健委)
 
    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前防护措施
 
    (一)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尤其要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实施重点追踪、重点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二)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开展员工个人和家属体温监测,设立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告知电话并保持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加强防控知识培训。结合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警示告知等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并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登记等工作。
 
    (五)发挥医务室的作用。注意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配合疾控机枃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镕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追踪管理。没有设立医务室的企业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
 
    二、生产过程中防护措施
 
    (一)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二)洗手、洗眼设施。确保工作场所内洗手、洗眼、喷淋设施运行正常。
 
    (三)清洁与消毒。
 
    1.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或采用消毒湿巾擦拭。配备手消毒剂。
 
    2.保持工作服、工作帽、座椅套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3.职工宿舍、卫生辅助设施、食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加强场所、餐(饮)具定期消毒。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对厕所以及卫生洁具定期消毒。
 
    (四)应当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做好防护。员工多的企业,可实施错峰就餐。
 
    (五)垃圾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盛装容器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三、疫情应对
 
    (一)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二)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四、开展工作场所健康促进
 
    结合职业病防治和健康企业建设,加强对本企业所有员工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
 
    (一)采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以及培训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复工复产后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员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加强对女职工尤其是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照顾,有效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企业要以适当方式要求并指导外地返回人员按属地要求进行登记、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健康管理措施。告知员工就诊信息。
 
    (三)企业应倡导员工主动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每个人是自已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四)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员工在疫情形势严峻情况下工作的焦虑恐惧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对患病、疑病员工的歧视。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个体防护
 
    (一)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
 
    (二)加强卫生措施,养成勤洗手的习惯。尽量减少手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减少与他人接触。
 
    (三)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六、各类企业疫情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未发现病例企业。要实施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防控措施。
 
    (二)发现病例企业。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疫情播散企业。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采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疫区封锁、限制入员聚集等防控措施。
 
    附件2
 
    攀钢重庆钛业公司复工发生聚集性疫情严重事件
 
    (来源网络消息)
 
    2月14日,据资本邦讯报道,2月10日,攀钢重庆钛业公司“由于复工后未严格按照市疫情管控要求进行管理,发生一起聚集性疫情事件,该公司2例确诊,1例无症状阳性感染者,造成131人密切接触”。对此,大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士称确有其事。据该人士介绍,目前攀钢重庆钛业公司已经整体封锁隔离,其所在的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正加强对所有企业排查。
 地区: 甘肃 
 标签: 风险 分级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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