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管)各单位:
为规范市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加强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活动监督管理,我委制定了《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与监督管理衔接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鲁卫政法字〔2019〕4号 | |
---|---|---|---|
发布日期 | 2019-12-05 | 生效日期 | 2019-11-1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1-11-16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