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酒类、水产及水产制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方案的通知 (闽卫监督函〔2019〕753号)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酒类、水产及水产制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方案的通知 (闽卫监督函〔2019〕75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6 09:40:52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2769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村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要求,为协同开展酒类、水产及水产制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特制定福建省酒类、水产及水产制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方案。
发布单位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卫监督函〔2019〕753号
发布日期 2019-10-31 生效日期 2019-10-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要求,我省将配合贵州省和江苏省开展酒类、水产及水产制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现将《福建省酒类、水产及水产制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