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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陆河木瓜、利州香菇、利州红栗、先市酱油、文县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13年第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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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29 11:45:32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1264
核心提示: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陆河木瓜、利州红栗、利州香菇、先市酱油、文县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陆河木瓜、利州红栗、利州香菇、先市酱油、文县绿茶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3年第128号
发布日期 2013-09-26 生效日期 2013-09-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附件:1.陆河木瓜质量技术要求
2.利州红栗质量技术要求
3.利州香菇质量技术要求
4.先市酱油质量技术要求
5.文县绿茶质量技术要求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陆河木瓜、利州红栗、利州香菇、先市酱油、文县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陆河木瓜、利州红栗、利州香菇、先市酱油、文县绿茶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陆河木瓜
 
    (一)产地范围。
 
    陆河木瓜产地范围为广东省陆河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陆河木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陆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陆河木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利州红栗
 
    (一)产地范围。
 
    利州红栗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三堆镇、白朝乡、宝轮镇、大石镇、赤化镇、荣山镇、龙潭乡8个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利州红栗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利州红栗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利州香菇
 
    (一)产地范围。
 
    利州香菇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宝轮镇、盘龙镇、大石镇、荣山镇、白朝乡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利州香菇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利州香菇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先市酱油
 
    (一)产地范围。
 
    先市酱油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合江县现辖行政区域内赤水河沿岸5公里以内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先市酱油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合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先市酱油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文县绿茶
 
    (一)产地范围。
 
    文县绿茶产地范围为甘肃省文县碧口镇、中庙乡、范坝乡、刘家坪乡共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文县绿茶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文县绿茶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特此公告。
 
       附件:
1. 陆河木瓜质量技术要求
 
    2. 利州红栗质量技术要求
 
    3. 利州香菇质量技术要求
 
    4. 先市酱油质量技术要求
 
    5. 文县绿茶质量技术要求
 
    质检总局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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