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畜禽养殖管理,规范畜禽养殖生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规定》(农牧发〔2007〕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程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程序》.doc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京农发〔2009〕3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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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9-03-12 | 生效日期 | 2009-03-1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附件:《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程序》.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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