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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4号|批准国产新兽药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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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9 04:46:03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2704
核心提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苦参止痢颗粒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苦参止痢颗粒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柴胡口服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4号
发布日期 2019-06-19 生效日期 2019-06-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苦参止痢颗粒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苦参止痢颗粒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柴胡口服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特此公告。
 
       附件:

 1.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备注 

监测期 

苦参止痢颗粒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类 

(2015)新兽药证字32号 

变更注册:修改兽药质量标准 

柴胡口服液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类 

(2013)新兽药证字18号 

变更注册:增加靶动物猪 

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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