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4号|批准国产新兽药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4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4号|批准国产新兽药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9 16:46:03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2837
核心提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苦参止痢颗粒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苦参止痢颗粒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柴胡口服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4号
发布日期 2019-06-19 生效日期 2019-06-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苦参止痢颗粒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苦参止痢颗粒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柴胡口服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特此公告。
 
       附件:

 1.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备注 

监测期 

苦参止痢颗粒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类 

(2015)新兽药证字32号 

变更注册:修改兽药质量标准 

柴胡口服液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类 

(2013)新兽药证字18号 

变更注册:增加靶动物猪 

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39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