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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川安办函〔2017〕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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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3 03:14:19  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594
核心提示:为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强化安全监管,就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川安办函〔2017〕41号
发布日期 2017-04-26 生效日期 2017-04-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2: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附件3: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我省持续开展了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调查摸底、风险识别、建章立制、人员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了现场安全监管,建立了涉爆粉尘企业基础数据,整治和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通过督查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和企业仍然存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企业基础数据底数不清、爆炸性粉尘的辨识不清、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部分电器设备不防爆等问题。为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强化安全监管,就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涉爆粉尘的危险性,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对涉爆粉尘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梳理,进一步摸清基本情况,完善企业基础数据信息库,准确填报《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切实做到“一企一档、一地一册”。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查找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安全检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责任,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县级要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市(州)要做到抽查不少于30%,并对作业人员超过30人和抛光工艺及工位数在10个以上、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涉爆粉尘企业要逐一检查,抓好《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见附件2)的填报。省安办将于10月—11月组织市际交叉检查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督查、抽查。
 
    有关涉爆粉尘企业要对照《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和隐患》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查漏补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全员岗位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切实做到“一隐患一措施”和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动火、粉尘清扫、设备检修等作业的现场监管,杜绝“三违”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采用湿式除尘工艺、火花探测报警和灭火装置等,严格控制涉粉作业危险场所人数,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三、严格执法监管,深化打非治违和责任追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涉爆粉尘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深化打非治违工作,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涉爆粉尘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相关证照不全,以及未设置独立厂房或厂房建在居民区内的企业必须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不力的,要实行逐级约谈警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执法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推进工作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关注并加入“工贸安全”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全国工贸安全监管情况和有关粉尘防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要做好信息统计调度工作,请务必于今年11月30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以及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联 系 人:徐永忠
 
    联系电话:028-86263385,028-86636920(传真)
 
    电子邮箱:scajec@163.com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事故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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