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划,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消费者需求,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以及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别化程度,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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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2019年第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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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5-28 | 生效日期 | 2019-05-2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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