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类别 |
实施主体 |
调整意见 |
1 |
对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省级工业项目招标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发展改革委 |
取消 |
2 |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省发展改革委 |
取消 |
3 |
涉案物价格鉴证收费 |
行政征收 |
省发展改革委 |
取消 |
4 |
高校收费(政府制定价格除外)标准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发展改革委 |
取消 |
5 |
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教育厅 |
取消 |
6 |
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教育厅 |
取消 |
7 |
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审核 |
行政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8 |
对违法为他人在“三高”地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寻呼发射基站提供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9 |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10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11 |
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分配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12 |
船舶生产许可和设计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13 |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14 |
无线电台(站)检查和检测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5 |
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6 |
省级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行政许可 |
省公安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17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公安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8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司法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9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考试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司法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20 |
对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1 |
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2 |
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申请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3 |
对资产评估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4 |
对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不规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5 |
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保持设立条件情况、向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报备情况、执业行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6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及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和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7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8 |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投标人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29 |
对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按规定参与政府采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30 |
对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实施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财政厅 |
取消 |
31 |
对中标供应商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财政厅 |
取消 |
32 |
劳动人事仲裁员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并将事项名称调整为:劳动人事仲裁员培训、聘任。 |
33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跨市州经营且上年度劳务派遣工平均人数达到3000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34 |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省自然资源厅 |
取消 |
35 |
测绘仪器检测费 |
行政征收 |
省自然资源厅 |
取消 |
36 |
利用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 |
行政征收 |
省自然资源厅 |
取消 |
37 |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
行政征收 |
省自然资源厅 |
取消 |
38 |
省级发证的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收缴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自然资源厅 |
取消 |
39 |
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自然资源厅 |
取消 |
40 |
对违反排污申报登记及其他登记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生态环境厅 |
取消 |
41 |
对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生态环境厅 |
取消 |
42 |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行政强制 |
省生态环境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43 |
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费 |
行政征收 |
省生态环境厅 |
取消 |
44 |
限期治理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生态环境厅 |
取消 |
45 |
排污申报变更登记(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生态环境厅 |
取消 |
46 |
排污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省生态环境厅 |
取消 |
47 |
环保专家评选和专家库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生态环境厅 |
取消 |
48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生态环境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49 |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0 |
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1 |
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2 |
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53 |
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4 |
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5 |
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6 |
对权限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7 |
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8 |
对未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或者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59 |
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60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审批监督 |
行政检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6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乙级延续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62 |
城市古典名园的修复方案和20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的设计方案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63 |
占用0.1公顷以上不足1公顷的公共绿地或者0.4公顷以上不足1公顷的其他绿地的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64 |
200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65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66 |
对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未按规定备案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67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68 |
对评估行业协会(省级)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69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的撤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70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的撤回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71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的注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72 |
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73 |
省直属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74 |
普通国省道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普通国省道项目(不含技术复杂项目)初步设计(含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港口工程项目施工图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交通运输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75 |
企业投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省交通运输厅 |
取消 |
76 |
省立项港口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省交通运输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77 |
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违规从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交通运输厅 |
取消 |
78 |
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公路占用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省交通运输厅 |
取消 |
79 |
航务管理费(含船舶港务费、货物港务费、引航费、岸线(水域、滩地)使用费及水上安全监督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省交通运输厅 |
取消 |
80 |
乙级安全评价机构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交通运输厅 |
取消 |
81 |
对施工单位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未进行返工处理或者拖延返工处理的处罚;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交通运输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82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
行政确认 |
省交通运输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83 |
对港口项目法人未经批准使用港口岸线逾期不改正,没有办理设计审批、施工备案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交通运输厅 |
调整为市州实施 |
84 |
资水、沅水、澧水符合规划的码头工程、跨江电缆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水利厅 |
下放市州实施 |
85 |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86 |
农药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87 |
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农业农村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88 |
种子(含草种、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考核 |
行政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取消 |
89 |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农业农村厅 |
取消 |
90 |
人工繁育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林业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91 |
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省林业局 |
取消 |
序号 |
职权名称 |
类别 |
实施主体 |
调整意见 |
92 |
林权证工本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省林业局 |
取消 |
93 |
占用林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林业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94 |
对种子企业造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林业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95 |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林业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96 |
使用二类传染病菌(毒)种单位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卫生健康委 |
取消 |
97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卫生健康委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98 |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卫生健康委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99 |
广告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0 |
广告经营许可证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1 |
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 |
行政确认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2 |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3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4 |
权限内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5 |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和禁止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6 |
对产品质量鉴定、仲裁检验工作的监管 |
行政监督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7 |
组织机构代码标识证书收费 |
行政征收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8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收费 |
行政征收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09 |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收费 |
行政征收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10 |
条形码检验收费 |
行政征收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11 |
实验室计量认证收费 |
行政征收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12 |
使用计量器具检验检定收费 |
行政征收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13 |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14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委托加工备案(省级发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市场监管局 |
取消 |
115 |
纤维制品(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和纺织面料)质量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市场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16 |
对网络视听节目开办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节目总编或节目审查员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广播电视局 |
取消 |
117 |
权限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省卫生健康委 |
取消 |
118 |
对权限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行政检查 |
省卫生健康委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19 |
权限内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省应急厅 |
取消 |
120 |
对权限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行政检查 |
省应急厅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21 |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应急厅 |
取消 |
122 |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
行政确认 |
省应急厅 |
取消 |
123 |
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药品监管局 |
取消 |
124 |
中药保护品种审评初审费 |
行政征收 |
省药品监管局 |
取消 |
125 |
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放射性药品使用和工业产品(食品)许可证审查费 |
行政征收 |
省药品监管局 |
取消 |
126 |
GMPGSP认证费 |
行政征收 |
省药品监管局 |
取消 |
127 |
药用辅料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取消 |
128 |
医疗机构制剂室关键配制设施、药检室负责人和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的变更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下放市州实施 |
129 |
食品添加剂委托加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取消 |
130 |
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1 |
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法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2 |
对批准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3 |
对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4 |
保健食品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5 |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6 |
药品进口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7 |
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年度需用计划及制剂年度生产计划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8 |
疫苗委托配送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39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40 |
医院类别医疗机构申请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41 |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药品监管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42 |
临时导游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取消 |
143 |
出国(境)旅游聘用领队资格核准 |
行政许可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取消 |
144 |
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民宗委 |
调整为市州实施 |
145 |
在寺观教堂内拟改建或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寺观教堂现有布局和功能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民宗委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46 |
博物馆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文物局 |
取消 |
147 |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国有珍贵文物的指定代管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文物局 |
取消 |
148 |
拍卖企业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文物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49 |
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和拍卖企业拍卖文物记录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文物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50 |
拍卖企业资质年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文物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151 |
省直属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文物局 |
新增为省级事项 |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编办发〔2018〕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151项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
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认真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按照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要求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省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指导对接,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市县有效承接;对调整层级的权力事项,各地要依法规范行使行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配套措施和相关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
附件: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