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新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当前,正值全省机构改革关键期,也是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要期。各地要从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重重困难,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检查,覆盖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重点加强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全面自查,进一步靠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要督促指导辖区各类学校食堂认真学习贯彻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开学前按照《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办法》要求,以落实“五个严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购进使用散装醋、散装酱油和散装食用油,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餐饮具使用化学消毒)、健康管理、环境卫生、明厨亮灶、索证索票、食品保存、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为重点内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结合日常监管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督促学校将已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采取挂图作业、对账销号的办法,对照各自台账逐项进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大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约谈学校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要一一核查到位,做到督查督办;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加大飞行检查、督查指导、问题通报力度,坚持问题未解决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协同,努力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引导和监督。校园周边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家庭托餐经营者经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依法打击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校园安全保护区)内生产和销售“五毛”食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同时扎实开展好“食品安全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边规范、边宣传”的有效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请各地将《2019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于4月1日前报省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要求上报数据真实准确,主要工作措施言简意赅、亮点突出,省局将适时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联 系 人:刘 楠
联系电话(传真):0931-8533089
电子邮箱:394359775@qq.com
附件:2019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