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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南京)、中国(无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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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2-27 09:43:40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309
核心提示:为推进中国(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精神,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中国(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发〔2019〕7号
发布日期 2019-01-21 生效日期 2019-0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南京市、无锡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国(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和《中国(无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中国(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全面复制推广先行综合试验区及自贸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突出南京特色和优势,按照“建立协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政策环境、健全支撑体系、创新发展模式、加强行业规范”的思路,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与创新名城建设、产业升级、贸易转型、枢纽经济发展等融合互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南京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注重风险可控,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完善政策法规、优化监管服务、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整合市场力量,激发企业参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试点过程把控,及时进行成果评估,有序有效推动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
 
  ——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衔接,推动政府与市场、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内贸与外贸以及相关业态的有机融合。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推动“关、检、税、汇”及商务、物流、金融等一体化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便利的生态圈。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力争新增跨境电商企业1000家,跨境电商出口占全市一般贸易出口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自主品牌出口占跨境电商出口比重达到50%;建成国际商品集散中心,快速消费品进口占一般贸易进口比重达到5%。资源配置合理有效,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形成线上线下高度互动、产业贸易深度融合、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将综合试验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全球优质商品集散中心、企业创新发展中心和人才培养集聚示范高地。
 
  四、工作举措
 
  (一)积极打造线上平台。
 
  1.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升级现有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加强与国家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邮快件处理系统、国际海空运系统的无缝对接。建立查验放行、物流监控、企业资信等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口岸监管、商务、税务、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相关业务一点接入、共享共用、全程在线、免费申报。优化升级B2B业务认定与处理系统,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
 
  2.建设大数据贸易融资平台。整合金融、信保等资源,争取在全国率先创建新型贸易融资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方法,便利企业开展各类融资业务,提供不见面审批的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重点开发针对外贸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纯信用融资产品。
 
  3.鼓励发展市场化第三方服务平台。深入开展进出口供应链创新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育企业集聚、货物集聚和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龙头平台企业,大力招引培育市场开拓、交易撮合、货源组织、验厂监装、质检认证、在线教育、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综合集成服务,降低企业从业门槛和运营成本。
 
  4.促进大数据开发应用。以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探索制定共性对接技术标准和数据开放标准,建立各类平台非核心业务数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合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六大体系建设,重点探索完善全口径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
 
  (二)着力优化制度环境。
 
  1.优化B2C监管措施。推进跨境电商升级版通关系统应用,实行全程通关无纸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税收政策,争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通关政策落地实施。加大第三方采信力度,对CNAS认证的境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质量溯源证书的商品,给予进口绿色通道。
 
  2.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试点财关库银横向联网和税单无纸化改革,实现从申报到提货全程无纸化和自动放行。优化作业流程,报检报关同步“并联”申报,进一步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实行区港联动、快速分拨,加强一线口岸与综保区联动,实现一线进境货物“先进区、后报关”、放行货物“先出区、后报关”。优化进口关税担保服务,扩大海关“汇总征税”受惠范围,创新“银关保”和关税保证保险等进口关税担保模式,降低关税保函融资门槛和成本。积极复制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各项创新措施。
 
  3.推动跨境收支便利化。优化工作制度,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外汇服务。按照便利化优先的原则,建立以动态监测、总量核查和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跨境电商外汇管理制度。鼓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结算服务。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天使投资基金、海内外风投公司等支持优质项目。引导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服务,推进线上融资方式及担保方式创新,开展双向资金池业务。建立完善统保平台,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规模,支持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加强银保合作,创新融资服务。
 
  (三)强化线下载体建设。
 
  1.优化跨境电商产业园功能布局。龙潭跨境电商产业园依托海港及综保区优势,重点发展保税进口、B2B、保税集货集拼出口业务。空港跨境电商产业园重点发展B2C进出口业务,与综保区联动拓展业务领域。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形成良性竞争、错位发展的格局。
 
  2.提升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层级。推动龙潭、空港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成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业发展,提升规模化、智能化运营能力。以跨境电商产业园为重点,鼓励采购、第三方平台、代运营、创意、摄影、推广、培训、邮政快递等相关专业配套服务发展,延伸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园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吸引力。
 
  3.打造跨境电商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区域规划改造现有载体,继续打造一批跨境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吸引跨境电商相关专业服务企业落户,完善配套服务产业链,形成集孵化、研发、运营、客服、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
 
  (四)完善国际全网营销体系。
 
  1.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布局。推动优势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供应链企业与传统外贸企业合作,重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快建设海外仓和精品商品体验馆,推动境外“O2O”展示、前展后仓等营销模式发展。
 
  2.实施“破零”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代运营企业,加强实操业务培训,引导鼓励传统企业利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上线运营,开展网络营销,推动交易撮合。加快引进和培育第三方海外营销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开发海外独立站,利用搜索引擎、互联网社区、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工具实施精准营销。支持国内电商企业、商贸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建设跨境电商垂直平台,同步开展国内业务与跨境业务,扩大境外业务规模。
 
  3.推动国际市场精准营销。加强与政策性保险公司的合作,建立全球贸易精准营销大数据平台,为综试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产能合作和投资贸易决策,提供国别风险、投资风险及海外客户风险报告等专业信息,帮助企业精准锁定“一带一路”等重点市场、目标客户开发方向,提高获取订单的成效。
 
  4.推进贸易展会升级。加强与在线“广交会”“华交会”“香港贸发网”等重点展会平台合作,打造“展中展”“线上展”等综合展览展示平台,整体推介南京外贸商品,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建设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6+365”南京进口商品展销中心,扩大优质商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
 
  5.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鼓励企业开展国际电子商务相关产品及企业认证,利用国际主流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注册自有品牌,扩大自主品牌出口。鼓励跨境电商垂直平台、经营企业建立国际产品标准,提升国际竞争话语权。引导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与第三方质量认证机构合作,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五)建设进口商品集散中心。
 
  1.开展一体化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根据快速消费品跨境采购不同进口模式项下的合规服务模式,通过供应链集成整合,统一标准体系、物流服务、采购管理、信息采集、系统平台,形成以数据平台为核心,集进口采购代理服务、分销管理、合规清关服务、仓储管理、全国派送、溯源管理为一体的进口快速消费品综合服务体系。
 
  2.实施进口货物统仓统配。高标准建设公共仓储中心,完善智能化仓库管理系统,统一托盘码垛和周转箱流转规则,推进物流标准化,实现循环利用、降本增效。推进“海外仓+国内仓”多仓联动、标准运作,打通生产企业、供货商、经销商、门店统一配送环节,形成快速响应的全球仓储物流网络。
 
  3.推进进口供应链金融建设。以集散中心供应链信息平台和仓储物流系统为依托,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探索进口信用融资新模式。
 
  4.建设进口商品深度溯源体系。加强与国际品牌厂商的深度合作,建立对境外源头工厂验证机制,与中检溯源码对接,真正实现“关联GS1码+溯源码+订单+面单信息”从源头到用户全程跟踪、一物一码、正品溯源。
 
  5.探索建立商品售后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纠纷处置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售后服务和维权体系,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的消费纠纷调解、和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诚信机制。
 
  (六)推进联动协同。
 
  1.物流监管方式协同。实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允许非保税区货物与保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一同集拼、分拨。探索集装箱货物“一次申报、分类验放”集成通关模式,促进跨境电商、一般贸易、邮快件业务协同发展。加强空港、海港、铁路港联动,探索多式联运、跨关区协同的物流处理新模式。
 
  2.产业与贸易联动协同。深入推进“互联网+产业带”行动,通过与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合作,择优培育跨境电商品类,深耕重点新兴市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垂直平台。推进建设面向大宗商品进出口的专业化外贸交易及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大宗货物B2B网上交易及标准化供应链流程服务新模式。
 
  3.人才培养联动协同。建立政府、高校、企业、社会四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人才培养示范高地。推动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与高校、职业教育院校等合作办学,建设培训学院,建立一批跨境电商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形成跨境电商人才定制化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建立跨境电商人才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将跨境电商人才列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支持范围。开展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大赛,甄选优秀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落实相关措施。省相关部门根据综试区建设发展要求,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指导,创新举措,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政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综试区创新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统筹各级专项发展资金,用足用好扶持政策,支持试点地区跨境电商业务健康发展。
 
  (三)促进交流合作。引导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民间协调与合作机制,加强对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支持体系的研究,指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资源共享,共同良好的发展氛围。
 
  (四)加强跟踪评估。南京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总结经验,开展综合评估,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中国(无锡)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无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外贸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在政府加强对综试区建设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发挥好市场和企业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综试区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服务。推动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政策体系和服务模式,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3.坚持B2B为主、扩大出口。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工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依托互联网推动企业品牌国际化,减少对外贸易分销环节,降低外贸出口交易成本,打造畅通、便捷、高效、安全的贸易新渠道。
 
  4.坚持优化进口、促进消费。发展进口贸易新方式,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多层次拓展进口渠道,扩大高品质商品进口,促进消费市场升级。
 
  5.坚持规范发展、保障安全。构建跨境电商生态圈,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防范交易风险,打造国际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通过加快建设“四平台、六体系”,大力实施“六项工程”,完善综合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综试区打造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进出口商品集疏运交易中心。力争到2020 年,全市聚集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企业500家以上,培育一批集聚发展、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幅20%以上,不断做大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规模。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四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优化提升无锡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按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及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1210)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平台与海关进出口申报接口、税务退(免)税申报接口、外汇管理数据接口、公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接口、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接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接口等对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出口退(免)税申报、结汇、身份认证等一站式在线服务。
 
  2.搭建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结合各地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协同发展、突出特色的思路,推进形成“两核、五圈、多园”覆盖全市的整体布局。在江阴市、新吴区建设综试区发展核心区,在宜兴市、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建设综试区产业应用经济圈,在全市范围内建设首批9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江阴综保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江阴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新吴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无锡高新区综保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宜兴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无锡邮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锡东新城商务区跨境电商产业园、惠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山水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3.搭建全球贸易精准营销大数据平台。与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外贸大数据研究所、出口信用保险等机构合作,建立无锡全球贸易精准营销大数据平台。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贸易大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精准定位境外销售渠道、产品市场,推动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方面与国际市场需求相匹配,为企业提供海外营销整体解决方案。
 
  4.搭建产业转型跨境电商全流程辅导平台。整合全市跨境电商服务企业资源,帮助外贸企业、工业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网站、开展海外数字营销推广、完善搜索引擎优化等,提供从线上渠道管理、产品发布、库存管理、物流对接、境外收款,到境内结汇、退(免)税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等全流程辅导,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二)建立六大体系。
 
  1.建立跨境电商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商信息共享机制,打通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物流、金融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鼓励跨境电商使用人民币结算,丰富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业务产品。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将跨境电商中小企业纳入统保平台,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配套政策。充分利用中小微外贸企业信用贷款平台,为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工业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在线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3.建立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整合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仓储企业、邮政快递企业、供应链服务商等提供实时、准确的物流状态查询及物流资源配置等服务,构建面向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体系,全面提升我市跨境电商物流服务水平。
 
  4.建立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整合跨境电商企业、工业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构建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由海关、税务等监管部门根据各自信用认证标准对跨境电商企业做出信用认证,实现对跨境电商企业信用信息“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
 
  5.建立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统一跨境电商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简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的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全面规范的统计制度。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汇总、处理、运用,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
 
  6.建立跨境电商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以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有效防控综合试验区内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加强监管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创新举措
 
  (一)实施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创新工程。
 
  1.推进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探索制定符合无锡产业特点的通关监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试点实施报关单免申报措施,有效降低跨境电商B2C进出口产品抽检率,提升通关效率。落实综试区间批量转关政策,建立多式联运监管机制,使更多的货物在本地清关。积极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模式落地,优化综保区账册管理模式,实施“先入区后报关”制度。
 
  2.推动税收管理规范高效。推进便利化退税管理模式,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对纳入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监管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3.实施负面清单监管制度。针对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建立负面清单监管制度,将存在欺诈、侵权、售假等行为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及服务机构列入跨境电商机构管理负面清单,实施市场限入,规范跨境电商市场秩序。
 
  4.创新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建立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完善进口消费品监管模式,打造跨境电商进口放心消费环境。推进无锡“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对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咨询等质量服务,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二)实施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
 
  1.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针对跨境电商骨干企业、大型平台、供应链服务商、金融支付企业、物流服务商、外综服企业等,分类确定招引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元化招商活动,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带动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2.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加强宣传推广、上门指导、业务培训,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亚马逊、eBay、速卖通、中国制造网、敦煌网等平台对接合作,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跨境电商平台,创新外贸营销模式,拓展互联网销售渠道,扩大出口规模。
 
  3.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开展各类跨境电商促进活动,鼓励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孵化器,加大对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力度。加快建设无锡金融服务平台,引入海内外风投公司、天使投资基金,推动跨境电商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实施跨境电商物流枢纽建设工程。
 
  1.全方位扩大口岸开放。充分发挥无锡长三角中心城市区位优势,依托江阴港、苏南硕放国际机场2个一类口岸,无锡港(新安作业区)、宜兴港2个二类口岸,无锡高新区综保区、江阴综保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利用无锡公路物流领域全国货源最多、干线物流线路最密的特点,积极争取设立特色商品进口指定口岸,加快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建设,打造“水、陆、空、铁”功能齐全的立体式口岸开放格局。
 
  2.积极推进国际航空货运网络建设。鼓励引进外籍航空公司和国际著名物流企业,大力发展全货运包机,拓展航空口岸货运市场,打通无锡至北美、欧洲、澳洲、东南亚、东北亚等区域国际货运航线。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完善口岸通关服务,提升国际货运保障能力,打造长三角区域跨境电商集聚和辐射中心。
 
  3.构建多维度物流配送系统。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主要贸易国家(地区)自建、收购或租赁“海外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快融入全球物流供应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业无缝对接,加快快递末端配送能力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四)实施跨境电商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引进培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引进一批跨境电商领军型人才及团队。加强政府、高校与行业协会、企业合作,鼓励高等院校及职业学院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增设课程,建立跨境电商人才定制化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加强与阿里巴巴、亚马逊、京东等知名平台及培训机构合作,建立一批符合跨境电商企业需求的创业型和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构建跨境电商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2.建立跨境电商人才服务体系。完善跨境电商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健全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保障。将跨境电商行业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团队纳入“太湖人才计划”,积极开展跨境电商高端人才寻访。创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与人才发展联盟,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的对接,形成开放共享的合作平台。
 
  (五)实施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工程。
 
  1.打造跨境电商特色产业。推动无锡重点行业、优质企业线上规模化运营,以具有优势的机械、电子、服装、家纺、新能源等行业为重点,选择一批“专精特新”的产品开展线上销售。通过运用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传统制造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实现跨境电商与实体经济融合。
 
  2.实施“无锡造,全球销”战略。鼓励知名企业拓展海外品牌营销渠道,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快产品推广,通过“海外仓”“O2O线下体验店”等方式,将产品融入境外零售体系。鼓励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加快品牌国际化步伐,着力培育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国际品牌。
 
  (六)实施跨境电商产业链拓展工程。
 
  1.完善跨境电商配套服务。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通关、物流、税务、外汇等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一揽子综合配套服务,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扩大跨境B2B出口规模。
 
  2.引导跨境电商向产业链高端攀升。瞄准国际跨境电商发展的最新趋势,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在跨境电商产业链的集成运用,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模式上的创新,满足市场对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需求,占领价值链高端,提高跨境贸易附加值。
 
  3.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工业企业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形成线上线下多元一体的跨境购物渠道。支持大型交易市场或专业市场建立集研发设计、展示交易、物流配送、网络营销等为一体的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国际采购、销售、服务。积极探索跨境电商进口网购保税新模式,优化进口结构,促进消费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锡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国(无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协调推进综试区建设的有关问题和工作,加快落实相关措施。省相关部门根据综试区建设发展要求,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指导,创新举措,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政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形成合力,扎实推动综试区创新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各类发展资金,用足用好各级扶持政策,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督查考核。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大工作考核力度,确保综试区建设取得实效,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外贸转型升级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下载:省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南京)、中国(无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7号).pdf
 地区: 江苏 
 标签: 跨境电子商务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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