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修订的《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6年7月18日
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附件1:山东省拟列人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通知书
附件2: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通报表
附件3: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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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鲁牧质监发〔2016〕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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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07-18 | 生效日期 | 2016-09-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1-08-31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附件:
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附件1:山东省拟列人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通知书
附件2: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通报表
附件3: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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