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的通知》(农办牧〔2017〕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福建省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工作方案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闽农厅办〔2017〕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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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4-18 | 生效日期 | 2017-04-1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该法规官网显示已废止。http://nynct.fujian.gov.cn/xxgk/zfxxgk/fdzdgknr/nyyw/fzhsx/201705/t20170503_253935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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