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局,局直各单位: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涉牧人员法治观念,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依法兴牧的重要保障。为深入推进我省畜牧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2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在全省畜牧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在全省畜牧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1月2日
附 件
河 南 省 畜 牧 局关于在全省畜牧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畜牧系统顺利实施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省畜牧系统的法治建设和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新形势下,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省畜牧系统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依法治牧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21号)精神,结合全省畜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依法治省要求,深入开展畜牧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多层次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牧中的基础作用,为实现中原崛起、富民强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全省畜牧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观念和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普遍增强,涉牧企业和人员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普遍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各个方面,为全面实施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涉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和群众开展接地气的法治宣传,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广大涉牧企业和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法治需求,坚持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均衡发展。既分类施教,又突出重点,既讲近功,又求长效。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法律服务活动中,引导涉牧企业和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传承创新,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理念、机制、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统筹网上网下,提高畜牧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省畜牧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涉牧人员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牧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囯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省畜牧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囯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破除“法不责众”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我省畜牧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取得重大进展,推动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杈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畜牧业发展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原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畜牧业平稳高效发展。结合《河南省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河南省畜禽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学习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等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重要作用。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积极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多角度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加强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法治公益广告、法治书画摄影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畜牧行业法治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七)深化多层次依法治理。发挥好法治创建的龙头带动作用,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畜牧部门自身职能和特点,着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八)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囯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牧、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执法、守法各个方面。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以“道德大讲堂”为主要形式,大力宣传弘扬行业先进事迹,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培育和树立文明守法新典型,提升干部群众思想境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牧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我省畜牧系统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根据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持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在做好畜牧系统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畜牧系统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畜牧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局每年定期向省畜牧局报备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鼓励、引导各类涉牧组织和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
(三)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在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基础上,通报一批优秀案例和相关人员。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把行政执法、行政调解、法律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
(四)创设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新平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部门管理的门户网站,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五)厚植“法律六进”平台优势。按照中央关于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求,不断创新普法方式,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畜牧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总体工作规划,明确分管领导,相应机构和具体人员,定期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加强工作考核评估,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问题突出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培育和树立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