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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黔农发 〔201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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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8-27 09:00:48  来源: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233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和《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制定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黔农发 〔2018〕89号
发布日期 2018-08-20 生效日期 2018-08-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附件: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docx
考核指标及评分表.docx
省农委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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