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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沪牧医办〔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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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21 13:57:37  来源: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浏览次数:201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掌握本市生鲜乳状况,确保本市生鲜乳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8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12号)要求,现将《2018年上海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发布单位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牧医办〔2018〕13号
发布日期 2018-03-12 生效日期 2018-03-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ac.gov.cn/xxgk/xxgkml/snwgzyw/xumu/201803/t20180320_1639909.html 
附件:2018年上海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掌握本市生鲜乳状况,确保本市生鲜乳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8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12号)要求,现将《2018年上海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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