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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办公厅社情民意转送单《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三点建议》的复函(沪食药监餐饮函〔2017〕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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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25 09:06:58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12
核心提示:感谢市政协对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市政协办公厅社情民意转送单《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三点建议》中涉及我局职责的加强餐饮配送服务中膳食箱包定期消毒管理和规范食品配料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发布关于对市政协办公厅社情民意转送单《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三点建议》的复函。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餐饮函〔2017〕297号
发布日期 2017-09-18 生效日期 2017-09-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sp/u1ai53388.html
市政协办公厅:
 
  感谢市政协对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市政协办公厅社情民意转送单《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三点建议》中涉及我局职责的加强餐饮配送服务中膳食箱包定期消毒管理和规范食品配料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餐饮配送服务中膳食箱包定期消毒管理
 
  正如王海英委员在建议中所指出的,因配送员、配送箱、餐具及包装等环节卫生条件不合格会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如管控不严,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餐饮配送环节的监管及对配送箱定期清洁消毒十分必要,餐饮配送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手段需要加强。为加强餐饮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我局配合市人大在《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中从送餐人员健康、膳食温度控制、配送箱包清洁、防止交叉污染、食品盛装容器等方面提出了餐饮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要求,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网络送餐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一)督促指导平台加强送餐环节管理
 
  为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送餐环节管理中的责任,我局督促第三方平台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建立和实施餐饮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前,“美团点评”“饿了么”等平台已在本市推行加强配送环节管理的相关措施,包括加强送餐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高风险食品冷链配送,制定配送箱包清洁消毒规程,研发专用配送箱包,向入网餐饮单位提供合格食品容器等。在我局的指导下,“美团点评”平台对其配送箱进行了优化设计,研发了具备制冷和加热功能,内部结构便于清洁和冷热分离的配送箱,并与国际知名消毒企业合作制定配送箱包消毒要求;“饿了么”平台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消毒餐饮配送箱(包)》(T/CCA003-2017)今年7月已由中国烹饪协会发布,该标准规定了餐饮配送箱(包)的清洗消毒方法,以及箱(包)内表面应达到的微生物限量。
 
  (二)制定餐饮配送监管指导意见
 
  由于餐饮配送环节监管的特殊性,在主体认定、处罚管辖、证据采集等方面都与常规监管存在着较大差异,为进一步做好餐饮配送环节的监管,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我局今年4月下发《关于餐饮配送环节监管工作指导意见》:一是规定餐饮单位、网络订餐平台、专业餐饮配送企业等各类主体从事餐饮配送服务活动中,送餐环节违法行为查处中的主体认定原则;二是提出送餐人员健康证明、配送箱包清洁专用、高风险食品配送温度、食品防污染措施、餐具容器合规等餐饮配送环节重点检查内容和要求,以及证据采集和固定方法;三是明确餐饮配送环节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管辖和实施要求。
 
  (三)开展网络订餐高风险食品抽检
 
  自2016年10月起,我局组织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订餐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餐饮单位自制并经配送的色拉、生食动物性海产品、冷面、现榨饮料、冷加工糕点、饼干、寿司、三明治、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含量。截止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网络订餐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1400余件,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样品按照相关规定对开展核查处置和结果公布,并责令相关单位加强加工和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餐饮配送环节监管工作:一是修订《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餐饮配送管理要求;二是加大对餐饮配送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加强一次性餐具、打包用品等的抽检力度;三是联合市总工会,共同建立网络订餐平台送餐人员登记和管理信息平台,一方面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规范并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监督检查
 
  针对杨邹华律师在建议中所指出的食品标签不规范的情况,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管:
 
  (一)加大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
 
  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超市卖场、批发市场等销售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尤其是突出对预包装食品配料表中产品真实属性、食品配方、营养成份的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销售符合GB7718-2011和GB28050-2011的规定的食品。同时,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和频次,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虚假标注等行为的,在监督经营者落实下架、停售等食品安全措施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处理。
 
  (二)加大对食品标签标识知识的宣传力度
 
  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引导食品经营者强化对所销售食品标签标识的进货查验;同时,通过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科普宣传,加强对消费者食品标签标识知识的宣传,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食品标签举报咨询
 
  一方面,畅通12331食品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梳理有关食品标签标识的投诉举报类型,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依法妥善处理食品标签标识的投诉,对涉及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做到应奖必奖。
 
  再次感谢市政协长期以来对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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