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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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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23 15:54:39  来源: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256
核心提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第九章第七十四条:本法第二条第二款中所称的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为全面深化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草牧业加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7〕5号)等要求。
发布单位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农发〔2017〕134号
发布日期 2017-05-15 生效日期 2017-05-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cqagri.gov.cn/Details.aspx?topicId=681303&ci=501&psi=32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有关单位: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第九章第七十四条:本法第二条第二款中所称的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为全面深化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草牧业加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7〕5号)等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化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一)推进改革落实。根据《农业部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农牧发〔2016〕11号),按照“权属明晰、保护有序、评价科学、利用合理、监管到位”的要求,深入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结合重庆草地多数确权为林权等的实际,各区县(自治县)农牧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化观念,切实将草原建设保护工作列上议事日程。重点指导落实好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强对草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根据《农业部关于分解下达“十三五”期间全国草原植被盖度约束性指标的通知》(农牧发〔2016〕9号文件)精神,草原植被盖度已列为农业部对各省、市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到2020年,重庆市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要达到86%(各有关区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指标分解另文通知)。各有关区县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专门机构和班子,严格按照《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监测技术规程(试行)》(见附件1),做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监测、日常统计监测和对照核查工作,开展草原承载力监测预警,有序推进全民所有草山、草坡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编制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促进草地资源合理利用。
 
  (二)加大沟通协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对接、主动配合发改委、环保、国土等部门做好有关草原资源生态空间规划编制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工作,研究厘清草原资源用途管制边界,掌握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中涉及草原资源变化情况,加强草原生态空间向其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转换管理,建立动态台账,强化实时管控。
 
  二、扎实开展草原资源清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5号)及《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中“全面开展公共资源清查”和“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的统一要求,今年内,重庆要开展并完成草地资源清查工作。各地要将落实完成草原资源清查工作作为贯彻中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草原资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按时保质完成草原清查工作。
 
  (二)清查草地家底。各地围绕摸清草原资源“权属权责、面积分布、类型等级、利用现状、生态状况”等基础信息,严格按照《重庆市草地资源清查方案》(另文通知)确定的步骤和规程,及时组织开展草原自然资源清查,并汇总、填写草原改革任务统计表(见附件1)。近期,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将按照《重庆市草地资源清查方案》的统一部署,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强牧惠牧政策
 
  (一)推进草原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治理等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工程项目基础数据采集,推进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工程效益监测,形成工程效益评价报告。认真开展工程项目自查自验工作,总结经验模式、加大成果宣传,确保工程实施效果。
 
  (二)加快推进南方现代草牧业发展。各有关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对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等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严格按照已报批的项目方案,扎实开展项目生产经营效益监测和实地指导,确保项目实施各项目标实现,取得预期效益。各项目区县务必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度南方草地项目的验收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2016年度南方草地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及时将项目验收报告以正式公文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市里将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及时组织抽查验收。同时,各地要充分依托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退耕还草等项目实施契机,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模式。并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在草牧产业领域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优质品牌,推动南方草牧业产业链建设。
 
  附件:1﹒   草原改革任务统计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地区: 重庆 
 标签: 农业 牧业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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